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全面实行三包
感谢您选用OPPO电子产品,您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在1995年8月25日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享受全面三包服务。
二、保用原则
1、正常操作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未经拆修,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包退、十五日内包换、整机一年保用服务。(适配器等保用原则见保用明细表)
2、注明“赠品”字样的随机附件,不予包换或保修。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a)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非正常工作环境下使用,不按说明书使用所引起的损坏等;
b)用户私自拆机、自行维修、改装或经非本公司联保单位维修;
c)因不可抗拒力(如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造成的损坏;
d)无产品保用卡和有效购买凭证的,或产品型号、条码不符或被涂改;
4、其他
a)外观损坏(磨损、刮花等)将不享受退换服务。
b)因网络、无线信息服务商(运营商)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三、保用方法
1、三包时,必须凭保用卡和有效购买凭证。如有遗失,请与本公司客户服务部联系,查询用户信息档案(通过网站注册或寄回保用卡副卡建立档案)。
2、符合包换的产品,您可就近去我公司联保点换货,换货时,主机有故障,则免费更换本公司同规格、同型号主机;配件有故障,则免费更换配件。
3、对需要维修的产品,您可以到本公司全国联保网络的任一联保点或寄回本公司客户服务部进行维修。
四、本公司售后服务业务全权委托 “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代理,各地步步高售后服务中心均为OPPO电子产品特约服务中心。
五、保用卡在购买产品后请即填写,无公司保用专用章无效。
六、请务必登陆www.oppo.com进行产品注册。
七、请务必填写好保用卡,并把保用卡副卡在购买后1个月内寄回本公司,以便更好地享受本公司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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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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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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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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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 |
主要部件 |
主机(含配套电池) |
自购买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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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USB连接线 |
自购买之日起一年 |
| 电源适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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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买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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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外壳,普通干电池,随机光盘,Line-in线,包装等 |
不享受免费保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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